根据《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账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纳税人开具发票时,售价、折扣额可分两行开具,也可以直接将单价降低开具。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于批发商往给予商业折扣,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薄利多销”。在商业折扣条件下,按折扣后的价款确认营业收入和增值税额;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此时不考虑增值税。
扩展资料:
【例】企业向A销售商品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率17%,商业折扣10%
【解】销售时 直接扣除商业折扣后入账
计算:应收账款科目余额100×(1+17%)×(1-10%)=105.3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100×(1-10%)=90万元,二者余额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1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
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业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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