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人逃跑了,达到多少钱,公安局才会立案查办?

而且后面拿的那批货,不是自己用的,而是转手卖给了别人,拿钱逃了,这算不算诈骗?

严格来说应该是诈骗的。但是现在公安系统很少管这种案件,往往以“这是经济纠纷”为由不愿意管。诈骗的数额各省根据各自有标准的。大多数应该在1000元以上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4-27
广东胡律师:

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被拖欠货款的人执相关证明去公安局报案。
第2个回答  2009-04-27
建议你去"法律8848论坛",有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哦。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