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在一年内,用户可以持未充值的卡到营业厅申请延期;如过期超过一年充值卡作废。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于2012年1月1日前发行的未过期充值卡(含电子充值券),有效期统一延长3年,总有效期为5年。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于2012年1月1日前过期的充值卡,如过期在一年内,用户可以持未充值的卡到营业厅申请延期,移动公司对此卡给予延期至2016年12月31日,超出新期限后此卡作废;如过期超过一年充值卡作废。
每张手机充值卡具有序列号、隐含密码和特定的发行金额,卡的序列号和隐含密码是唯一的。客户按面值购买到手机充值卡后,拨打业务服务号码,在输入密码并经确认后,将面值金额充值加入自己的手机账号上。每张充值卡只能成功充值一次。
说明:手机充值卡方式所提供的充值金额仅有30、50、100、300、500元五种。
1、充值的费用不能用于亲亲家园业务。
2、每张充值卡上会都印有使用截止日期,必须在截止日期前使用该充值卡,超过截止目期后该充值卡失效。
3、充值有效期:神州行充值30元或50元有效期增加90天、100元为180天,300元及500元为360天,有效期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
4、客户到沟通100服务厅或其他销售网点购买充值卡,可以在现场获取定额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移动--手机充值卡有效期调整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移动--手机充值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