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有哪几种?为什么要这样提出?

重点是为什么要这样提出??!!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都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一般有一个从劣迹→违纪→违法→犯罪的变化过程。不良行为的少年,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容易出现的不良行为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吸烟—弄钱—吸毒

  之所以把吸烟作为不良行为加以预防,一是由于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为了达到吸烟的目的,他们会想方设法弄钱。从司法实践来看,少年因吸烟而诱发的盗窃、抢劫犯罪屡有发生;二是吸烟容易诱发不良交友,从目前少年犯罪的特点来看,95%以上为共同犯罪,他们结伙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吸烟远离了正常群体的交往,而在这里找到了适度的心理平衡和共同的兴趣。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恰恰是从吸第一支烟开始的。

  另一个更严重的倾向是,一些不法商贩和毒贩勾结,在烟卷中注入毒品,采取零卖、赊账等方式,向未成年人兜售,致使一些孩子不知不觉染上了毒瘾。

  旷课、夜不归宿———易受外界侵害

  旷课不仅会影响正常的学习,而且在旷课的时间里很可能会因得不到有效地监护而沾染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擅自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监护,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所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6条规定:“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所在的寄宿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者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易产生违法行为

  有一些性格好斗、脾气暴躁的孩子,家长一定要注意他们随身所带的物品,决不允许有伤人的器具,以防他们遇到不顺心的事,持刀害人。李强16岁时,在一次体育足球比赛中,因为哥们义气与足球队长结怨,以致大打出手。李强打不过对方,急红了眼,掏出羊角刀,从背后将足球队长扎死。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强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经法院调解其赔偿被害人致伤损失费、丧葬费等人民币14万元,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向他人索要财物———发展成抢劫

  有的孩子养成一种不良习惯,想要什么就非得到不可。如果家长不答应,他可能不择手段去索取,父母往往还蒙在鼓里,直到孩子触犯法律。有这样一件少年刑事案。被告人陈晨17岁,为庆祝自己生日,陈晨与同班16岁的李新商量抢钱。当天中午12时半左右,陈晨终于发现了“猎物”,有两个像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正向他们走过来。两人心照不宣的拦住了小同学的去路,威吓并殴打他们,从他们身上强行劫走103元钱。第二天,陈晨、李新上课时被民警抓获了。法院查明:陈、李二人使用语言威胁和暴力手段抢劫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陈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547天),李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观看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

  海淀法院曾对在押100名未成年犯进行问卷调查,发现经常看色情内容书刊、音像制品并受影响的占32%;经常进入录像厅的占39%,曾进入过的占51%。据犯罪心理学分析,少年性机能渐渐发育成熟,但往往性道德观念的形成却落后于性机能发育的成熟,色情文化的污染最容易使这个时期的少年放肆的追求性刺激。色情文化污染,是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直接诱因。

  与品行不良的人交朋友

  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团伙化趋向,三人以上共同作案的比例高达90%。

  曾有这样一个案例。魏明上初中二年级。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他认识了一个姓王的大哥。大哥出手大方,经常请他玩游戏机,看录像,去营业性歌舞厅。一天,王大哥对魏明说:“我有一个仇人,你去教训他一顿。”魏明认为,王大哥考验自己的时候到了。他手拿木棒,按照大哥的指认,将那人打成重伤。魏明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等待他的不仅是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而且还要被判处重刑。

  携带管制刀具———导致严重违法犯罪

  什么是管制刀具?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进行管制的规定》,对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刀具,只有法律规定的人员如解放军、武警战士、专业狩猎人员才能持有、携带上述刀具。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以15日以下拘留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要么可能伤害别人,要么可能被他人伤害,导致严重违法犯罪后果的发生。

  不良行为还有———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黑网吧等场所。不要把不守纪律看成是个简单的小事,违纪、违法、犯罪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没有《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这样提出,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有哪几种?为什么要这样提 ...
未成年人擅自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监护,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所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6条规定:“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所在的寄宿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者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有哪几种?为什么要这样提 ...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 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以下哪些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 )
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不良行为包括哪些方面(一)旷课、夜不归宿旷课是指学生无故不请假而缺课。旷课是每个学校都不允许的违反校纪的行为。夜不归宿是指未成年人未经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脱离监护,夜不归家的行为。夜不归宿一方面使得未成年人容易成为堕落者另一方面则因未成年人势单力薄而处于受...

...成长的什么行为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不良行为
(一)吸烟、饮酒;(二)多次旷课、逃学;(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四)沉迷网络;(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

根据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不良行为有哪些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不良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吸烟、饮酒;(二)多次旷课、逃学;旷课是指学生无故不请假而缺课。旷课是每个学校都不允许的违反校纪的行为。(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夜不归宿是指未成年人未经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脱离监护,夜不归家的行为。夜不...

根据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不良行为有哪些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上,要求家长、学校了解掌握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变化的规律性,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既不能采取“不打不成材”的粗暴式教育方法,也不能溺爱成灾。 《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 法》第24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哪九种不良行为?
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三、所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应该是七种,而不是九种,分别是: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赌博;吸毒;卖淫。

...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指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第三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

未成年人有哪些表现是严重不良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

为什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1、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该法律旨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干预,提供必要的教育、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帮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2、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法律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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