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手一个别人要转让的门面,对方合同未到期,现转让给我,但他要求我先付清所有转让费,才约该门面业主与我签定合同,我不同意这样,他就提出付清全部转让费时会和我签个转让合同,说明如果我跟房东没有签成合同的话,他会把我付的钱全部退给我,因为转让费要八万块,所以我很担心。不知道他这样做是否合理,我又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想请教有关人士帮我解答。谢谢各位了 !
我付定金时看过他与房东签的合同,上面写明不得将商铺转让,收取转让金,我当时就有疑问,他说合同只是走下过程,他们接手时也是付了转让费的,还说现在有哪些商铺是不要转让费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呢?我要先与房东沟通,他都不同意,就是要先付完钱再约房东来签合同。说我付了转让费时他会与我签个转让合同,说明如果没让我与房东签成合同,他会退还我全部钱款,我想问,在这种情况下签定的转让合同有效吗?怎样才能有保障呢?急切等待各位的回答,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