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登记,过礼钱也给女方12万,没在一起过,要离婚,要赔偿女方钱么,

如题所述

看是你主动提出离婚还是她主动,如果是你提出来,而两人相处的时间不长,不构成时间延误及精神损失。如果是她提出的,是属于婚姻讹诈,你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讨回礼金。追问

男方提出,在一起住过一次,

追答

他们谈了多久?

你同别人的语音我听了下,女方的要求完全不合理。首先,女方在时间和经济上并没有多大损失,并且接收到你弟十二万礼金,即便有损失,那这十二万的补偿金也足够了。最重要的一点是女方不对在先,你弟并不是无理取闹要求离婚,登记是登记,结婚是结婚,不受婚姻法保护。说不要就要了,还能怎么滴?

追问

那登记了就受婚姻法保护了吧?

追答

如果硬要赔偿,可以让女方直通法律,看谁理亏

领证了才行

登记你可以理解为预约

推荐回答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甚至你可以要回不分彩礼

部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8-11
nonono不用追问

住过一次呢

第2个回答  2014-08-11
不用
第3个回答  2014-08-11
不用的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