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亲结婚,婚后男方对女方不关心,女方想离婚

男女双方是由朋友介绍认识的,婚后男方对女方一直不怎么关心,就算是在女方的产期。也没来医院看过几次,男方的家人拿媳妇也没怎么当自己的家人看待,勉强生活了几年后,小孩上幼儿园了,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无所谓,(这个时候女方已经没在家里住已经有几个月了,期间男方没给女方打过一个电话),而双方但私下协商的最后结果是男方只要房子不要孩子,女方认为谁要孩子谁就住那套房子,房产证也去写孩子的名字,双方妥协不了,这个时候男方发现女方好像有外遇,但是没确凿的证据,女方偶尔回家几次看了也说男方经常也不回家,也从没在家吃过饭,家里水电费都欠交,女方说她也可以认为男方有外遇了。如果妥协不了,上法院,法院方会怎么判?
先在此谢谢回答的人!

外遇需要有证据,没有证据说也白搭

离婚是要公平分配财产和责任的
你们都同意离婚,肯定是可以离的

关于财产,如果你们无法达成协议,就是一人一半;孩子归属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不要孩子的一方付对方抚养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02
证明对方有婚外情要有确凿的证据,如仅是怀疑的,法院不会支持任一方所谓有外遇的主张。
法院很有可能将房子判归给抚养孩子这一方,而由得到房子方按市值给对方相应的补偿。房产证写孩子的名字如无双方认可是无法实施的。
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第2个回答  2010-07-02
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谁要孩子的抚养权,谁就得到房子,当然前提是房子属于婚后财产,也就是双方共有财产。
第3个回答  2010-07-02
没证据谁都不能判 想上法院以有外遇为由 那要先拿出证据 其实我很赞成这两口子离婚 本来在一起就是一个错误 生下孩子更是一个错误 好聚好散吧 谁也别难为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