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和一个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什么却别?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请问,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理解成该法人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吗?最好有例子能说明一下,现在无法理解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这种公司模式。

您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尽管都是法人资格,但其级别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单独不可以成立全资子公司,可以成立合资子公司(是出资一方的股东身份),可以成立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人发起成立的,是全责公司,并且不能再成立第二个公司了。及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国际子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行的经营活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较为普遍,因为美国许多州的公司法律规定董事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公司股份,即资格股,所以许多公司的股份的绝大部分比例由一个股东拥有,另外极小比例的股份由公司董事拥有。

1、从公司的性质来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负无限责任。但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个人的私有财产和公司法人财产混淆不清,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在经营管理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管制更加严格,需要设立公司章程,提供独立的财务报表并接受每年度的财务审计。在税收上,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和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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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4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是唯一的出资人,当然是全资子公司了。
第2个回答  2019-03-13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我国将民事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公司)。第五十七条的其中一个含义就是其他组织不得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就是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股东是法人的,就是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您看到第五十八条就知道考虑股东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的意义。即
(1)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能继续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继续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举例如下:
1、甲公司发现房地产前景不错,该公司全资设立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是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7-24
呃,就是全资子公司的意思,不用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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