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2007中如何将一个单元格的计算式的计算结果直接等于另外一个单元格中?

例如:A1单元格中输入(A+B)*C-2D*F在A2单元格中自动计算结果
可以用什么公式吗?

可以用公式,但要求A1中的A、B、C等之类的字符必须是具体的数字或单元格引用。如果就像你给出的算式那样的话,是无法计算的。
将光标定位到结果单元格中,按ctrl+F3打开定义名称对话框,定义名称为:aa(名字任意,但不要与单元格名字重复),在引用位置处输入:
=evaluate(a1)
确定。
然后在刚才定位的单元格中输入公式:
=aa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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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9
可以直接在A1里面输入这个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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