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车撞伤,车主全责,都有什么可以索赔,请大神解答?

时间发生在西安市灞桥区,行人被车从脚部压过,骨错位,交警队将车扣押,责任认定车主全责,在受害人不断催促下,车主现仅缴纳医药费,受害人在医院正在治疗,目前刚做手术,已消费1.5万,受害人为农村妇女,32岁,无业,车主给车买了全险,一直称没钱,车主称有保险,自己不管,以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公司打来电话说让受害人自己垫付后续医疗费用,鉴于车主的态度,受害人打算通过区法院索要合理赔偿,1.所有在医院的医疗费用必须由车主承担,对吧?2.误工费(无业人员如何计算,需要向法院出具什么证明,时间是从住院到出院?但是出院后修养的一段时间如何算?),3.陪护费,对方没有给受害人请陪护人员,由受害人家属陪护,参考周边市场价格,周边普通家政公司是150—200元/24小时,由受害人家属陪护,陪护费怎么计算?此外还有什么费用可以索赔?请专业人士解答
还有各项索赔的标准,法院的诉讼庭费等费用由谁来承担,大概得多少?

可以直接起诉车主,交通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是强有力的证据。可以请求的赔偿费用包括:所有的医疗费、误工费、差旅费、必要的营养费。你这个胜诉的把握很大,胜诉之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拓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30

你可以直接起诉车主,交通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是强有力的证据。你可以请求的赔偿费用包括:

1、所有的医疗费、误工费、差旅费、必要的营养费。

2、你这种情况胜诉的把握很大,胜诉之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建议你现在马上去做一个伤残鉴定,先固定好证据。

拓展资料

关于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2、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3、事故现场: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4、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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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你可以直接起诉车主,交通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是强有力的证据。你可以请求的赔偿费用包括:所有的医疗费、误工费、差旅费、必要的营养费。你这个胜诉的把握很大,胜诉之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建议你现在马上去做一个伤残鉴定,先固定好证据。不要信车主那套话,他说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他有没有买保险与你向他索赔无任何关系,你只直接找车主就行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5-30
赔偿费用: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等级的,还应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追问

标准是什么?农村妇女,32岁,无业,脚部骨错位,做手术住院30天,医疗费是按照医院的票据,误工费标准XX元/天,营养费标准XX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XX元/天,住宿费标准XX元/天,护理费标准XX元?法院分别按照什么标准计算????

追答

具体标准需要结合当地法院而定,以深圳市为例,住院伙食费按每天50元计算,住宿费150元,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护理人员的收入计算,没有的按50元计算,医疗费以票据为准,误工费按工资收入计算,营养费需要结合病历核定。具体费用计算标准,需参照当地标准计算,建议咨询当地律师处理。望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5-15
需要鉴定伤残等级,误工费护理费可案2017年标准计算,需要起诉车主和保险公司。灞桥法院立案限号,建议尽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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