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在一家广告公司里工作,公司刚招我进来的时候,就说一千块一个月包吃包住,我就在里面做了一个月时间,到月底后老板就发工资给我说这个月你得一千块,发你八百块然后就每个月押你二百块,押够一个月的工资就不押了,而押你这个月工资是到你辞职时候就提前半个月说辞职,公司就会给回你押这的些工资, 现在我就在那里做了三个月,做到两个月十五天的时我就提前半个月就跟老板说做完这个月不做了,叫老板到月底把工资全部结完给我,后来他也说可以,可是到月底我走的时候公司只发我第三个月的一千块钱而已,前面押我那二个月的工资不发了,还说叫我多做一个月先,等到公司找到人你再走,就把押那些钱全部给回你,然后我说不做了,老板说不做就不给回那押的钱了,可是公司明明说好辞职的时候提前半个月的时间说辞职,公司就给我押的钱我,现在又不是能按照所说的做,我应该怎么办,到那个部门去投诉这个公司,我不在这个公司里做是因为这个公司可以这么说是一个黑公司的,没有办到营业执照,又没有到税务局登记的,所以才不想在里面做的,我应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请求大家帮帮忙,给我一个好的办法,虽然说押的工资的不是很多,但是作为受害者来说,是一种最大的耻辱! 请求大家的帮忙,我在这里先谢过了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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