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收到了传票后,我不想离婚了可以撤诉吗

如题所述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对于民事案件原告收到开庭传票后是可以撤回起诉的。对于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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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2
需要看你是什么时间撤诉的,从撤诉后6个月,原告是有权利再次进行诉讼的。当然如果有新的事实于理由可以不受该时间的限制。
第2个回答  2017-05-27
有些法院是有这样的做法的,最起码苏州确实是这样的。你可以听法官说的撤诉,半年后再起诉如果人还找不到就公告3个月就可以开庭缺席审理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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