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对于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如题所述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8

继子女也相应的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关系。他们之间也就具有相应的相互继承关系。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立即咨询
第2个回答  2017-03-30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5-09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4个回答  2019-04-17
现实问题
丁某(男)和洪某(女)结婚七年后离婚,三岁的儿子小丁随母亲洪某生活。洪某之后又与邓某结婚组建了家庭,但不幸的是,三年后,洪某和邓某的婚姻之路还是走到了尽头,两人由于性格不合,决定离婚。小丁自然仍然随洪某生活,但在邓某是否需要支付抚育费的问题上,两人产生了争执。洪某认为小丁是邓某的继子,邓某理应支付抚育费,而邓某认为小丁并非自己亲生,不同意继续抚养。那么,在这则案例中,谁的观点正确呢?
律师解答
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也就是说,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以继父母与子女生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为基础,如果双方离婚,继父母可以不继续抚养继子女。
在这则案例中,小丁不是邓某亲生,在邓某与洪某结婚期间,邓某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而一旦两人离婚,邓某就不存在继续抚养的义务了。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详情
    官方电话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