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和提点刑狱司有什么区别吗?是不是年代不同,权力都是一样的?

如题所述

御史和提点刑御司有区别,年代是不一样,职权也不一样。
御史: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都有设置,为国君的亲近之臣,掌管文书和记事。秦代设置御史大夫,职责是副丞相,地位很高:并且以御史监郡,就有纠察弹劾之权,一般用近臣作为耳目。汉代以后,御史职权多有变化,职责专门管理纠弹。宋王谠《唐语林·补遗四》:“御史主弹奏不法,肃清内外。唐兴,宰辅多自宪司登钧轴,故谓御史为宰相。“
提点刑狱司是主管路一级的司法,长官为提点刑狱。原来宋初的皇帝鉴于唐末五代地方制度的一些弊端,为了防止权力过大,分割节度使的权力,就设置路为一级行政区。路的长官是转运使,掌管一路的财政大权。最初路的长官转运使只是掌管财赋。这个职权到淳化二年(991)年五月之前,权力没多少变化。开宝九年(976),宋太祖赵匡胤给予转运使按察辖区内地方长官的职权。因为赵匡胤去世,就作罢。但在淳化二年,御史中丞王化基提出:“望令诸路转运使、副,兼采访之名,令觉察部内州、府、军、监长吏。“。王化基是想请求赋予转运使正式“监司”大权。太宗赵匡义同意了这个请求,并在第二年诏书中详细说明。以后,转运使就是路一级的长官,掌管财赋、司法、监察大权。后来因为转运使职权过大了,就设置提点刑狱司来分割转运使的司法大权。可能是在淳化三年开始设置专门机构提点刑狱司。景德四年(1007)年,重新设置提点刑狱司,长官为提点刑狱公事。从此,提点刑狱成为了常设的路一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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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15
御史:
御史台是中国古代一种官署名。东汉至元设置的中央监察机构。秦汉以御史负责监察事务。御史所居官署称御史府,又称兰台、宪台。南朝梁陈、北魏魏齐时,称御史台。隋唐五代宋金元历代沿置。是中央行政监察机关,也是中央司法机关之一,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唐朝贞观之前,御史台仅仅风闻奏事,没有司法权力。贞观间,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开元十四年(公元726年)後,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日一人轮流受理词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
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主官,御史中丞副之,领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中唐之後,御史大夫多缺,御史中丞为实际上的主官。宋代御史为寄禄官,不理御史台事,监察事务实际由门下省给事中、拾遗等官充任。金、元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并置,而御史大夫不理御史台事,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
唐朝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御史台为左肃政台,专管京官、军队的监察事务,地方监察事务另设右肃政台负责。稍後,左台也可以监察地方。两台每年春秋两季派出专使以四十八条巡察州县,春季派遣的称风俗使,秋季派遣的称廉察使。神龙元年(公元705年),改成左右御史台。太极元年(公元712年)废右台,次年复置,稍後再废。唐朝在洛阳也设置御史台,称东都留台。中唐以後,节度使、刺史等外官可带御史台官衔,称外台。
宋代元丰改制後,恢复设立御史台官署,职掌同唐朝,但不设留台,外官不带御史台官衔。
元代,御史制度空前发达,御史台直接在地方设立行御史台,与行枢密院、行中书省并立。
明代,废御史台,改设都察院,清沿置。
提点刑狱司:
官署名。是宋代中央派出的"路"一级司法机构,简称"提刑司"、"宪司"、"宪台"。监督管理所辖州府的司法审判事务,审核州府卷案,可以随时前往各州县检查刑狱,举劾在刑狱方面失职的州府官员。
参见:
宋慈京畿提典刑狱司是提点刑狱司,相当于省检察院,京畿提点刑狱司,就是京畿路提点刑狱司。宋慈的职务相当于今天的北京检察院检察长。
各路设提点刑狱司,是中央派出的、代表中央监督所辖州县司法审判活动的机构,负责复查地方审断案件;如有疑狱及拖延未决案件,提点刑狱司公事可亲赴州县审问。州县已决案件,当事人喊冤则由各路提点刑狱司复推。
第2个回答  2016-10-07

御史台是中国古代一种官署名。东汉至元设置的中央监察机构。秦汉以御史负责监察事务。御史所居官署称御史府,又称兰台、宪台。南朝梁陈、北魏魏齐时,称御史台。隋唐五代宋金元历代沿置。是中央行政监察机关,也是中央司法机关之一,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唐朝贞观之前,御史台仅仅风闻奏事,没有司法权力。贞观间,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开元十四年(公元726年)後,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日一人轮流受理词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

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主官,御史中丞副之,领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中唐之後,御史大夫多缺,御史中丞为实际上的主官。宋代御史为寄禄官,不理御史台事,监察事务实际由门下省给事中、拾遗等官充任。金、元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并置,而御史大夫不理御史台事,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

唐朝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御史台为左肃政台,专管京官、军队的监察事务,地方监察事务另设右肃政台负责。稍後,左台也可以监察地方。两台每年春秋两季派出专使以四十八条巡察州县,春季派遣的称风俗使,秋季派遣的称廉察使。神龙元年(公元705年),改成左右御史台。太极元年(公元712年)废右台,次年复置,稍後再废。唐朝在洛阳也设置御史台,称东都留台。中唐以後,节度使、刺史等外官可带御史台官衔,称外台。

宋代元丰改制後,恢复设立御史台官署,职掌同唐朝,但不设留台,外官不带御史台官衔。

元代,御史制度空前发达,御史台直接在地方设立行御史台,与行枢密院、行中书省并立。

明代,废御史台,改设都察院,清沿置。

提点刑狱司 ,官署名。是宋代中央派出的“路”一级司法机构,简称“提刑司”、“宪司”、“宪台”。监督管理所辖州府的司法审判事务,审核州府卷案,可以随时前往各州县检查刑狱,举劾在刑狱方面失职的州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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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5-12
御史台是中国古代一种官署名。东汉至元设置的中央监察机构。秦汉以御史负责监察事务。御史所居官署称御史府,又称兰台、宪台。南朝梁陈、北魏魏齐时,称御史台。隋唐五代宋金元历代沿置。是中央行政监察机关,也是中央司法机关之一,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唐朝贞观之前,御史台仅仅风闻奏事,没有司法权力。贞观间,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开元十四年(公元726年)後,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日一人轮流受理词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
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主官,御史中丞副之,领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中唐之後,御史大夫多缺,御史中丞为实际上的主官。宋代御史为寄禄官,不理御史台事,监察事务实际由门下省给事中、拾遗等官充任。金、元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并置,而御史大夫不理御史台事,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
唐朝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御史台为左肃政台,专管京官、军队的监察事务,地方监察事务另设右肃政台负责。稍後,左台也可以监察地方。两台每年春秋两季派出专使以四十八条巡察州县,春季派遣的称风俗使,秋季派遣的称廉察使。神龙元年(公元705年),改成左右御史台。太极元年(公元712年)废右台,次年复置,稍後再废。唐朝在洛阳也设置御史台,称东都留台。中唐以後,节度使、刺史等外官可带御史台官衔,称外台。
宋代元丰改制後,恢复设立御史台官署,职掌同唐朝,但不设留台,外官不带御史台官衔。
元代,御史制度空前发达,御史台直接在地方设立行御史台,与行枢密院、行中书省并立。
明代,废御史台,改设都察院,清沿置。
提点刑狱司 ,官署名。是宋代中央派出的“路”一级司法机构,简称“提刑司”、“宪司”、“宪台”。监督管理所辖州府的司法审判事务,审核州府卷案,可以随时前往各州县检查刑狱,举劾在刑狱方面失职的州府官员。
第4个回答  2017-01-09
御史,自秦朝开始,御史专门作为监察性质的官职,负责监察朝廷、诸侯官吏一直延续到清朝。相当于反贪局或者纪委。
提点刑狱司,是宋代中央派出的“路”一级司法机构,监督管理所辖州府的司法审判事务,审核州府卷案,可以随时前往各州县检查刑狱,举劾在刑狱方面失职的州府官员。相当于检察院的抗诉科+再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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