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迫于就业压力05年7月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是一年8000元,如果我们在这五年内升学(考研)或者辞职,就算违约,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否则公司就扣员工个人档案,不知道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我考研,从法律上来说,我算违约了吗?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吗?如果诉讼法律,法律会支持哪边?真诚地期盼能得到您的答复,谢谢!

第1个回答  2005-12-01
违约金肯定要支付
我身边有很多例子
如果你考上研
肯定要档案
但是如果你不交
单位不会给你档案
一般是和单位协商
少交
如果单位一定如数收取
可以在法庭上要求法院根据违约金的补偿性质来酌情减少金额。
第2个回答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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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05-12-02
按照《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如果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后,没有具体的物质上的付出,没有约定服务期限,就不能向劳动者提出任何赔偿金。
比如:送你出国培训过一年,产生一定费用,那倒是要酌情抵扣。
送你轿车一辆,并约定要给公司服务十年,酌情折旧。
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你提前解除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若不符合上述条件,也应视为无效。
你应该去翻看一下你省的劳动合同条例是怎么写的,可能各个省市有点差别。
第4个回答  2005-12-01
违约金的约定是合法的,《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内容很大的自主权,约定考上研究生离职算是违约是允许的,如果你离职,要支付违约金。

但是如果你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不能扣押你的档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05-12-01
在上海,应届毕业生的违约金不能超过一个月的工资。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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