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所述之意,就是某个人已经涉嫌经济犯罪了,司法机关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这意味着当事人可能面临国家对其提出的刑事指控。
从两个方面讲,一方面,经济犯罪,可能是指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即贪污贿赂案件;另一方面,在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有两大分类,一类是强奸、杀人等普通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归刑事侦查大队管辖;另一类是合同诈骗、骗取退税等经济类的犯罪,这类犯罪归经济侦查大队管辖;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其本身不是一种刑罚,它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一种保障性的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一般羁押在当地的看守所。其主要目的:保证嫌疑人能随传随到;防止其逃跑、自杀、自残,或串供、毁灭证据,或防止其报复他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