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类的访问权限和import语句的问题

为什么几乎在所有情况下,如果要使用另外一个类中的方法,且两个类不在同一个包中,那么都可以使用import语句导入另一个包中的类?比如 两个类都是(default),即他们的访问权限都是同一个包中的类可见,那么如果此时用import语句导入,两个类并不在同一个包中,不就违背了这个类的访问权限了吗?

    每个.java文件 都必须有一个public 的类,而且类名跟文件名一样. 它的内部类才可以使用public以外的修饰符.

    使用 import 的类和被improt引入的类如果在同一个包,可以省略不写import

    类方法和变量的访问权限不是公开的, 实例对象是无法调用的,在编译的时候,对象.  提示可调用的方法列表中是点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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