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6-11-16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有两个渠道,一种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登记离婚,再就是一方提出的诉讼离婚。 对于诉讼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涉及到子女的直接抚养权,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应由身体健康一方抚养为宜。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 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博、吸 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