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别人10000块钱,到还对方钱的时候他说欠条丢失了。无奈之下我自己写了一个还款条让他按了手印

我借了别人10000块钱,到还对方钱的时候他说欠条丢失了。无奈之下我自己写了一个还款条让他按了手印因为对方不会写字,所以还款条是我自己写的。让他按了手印。现在他把我告上法院了,说我没有还他钱。我写的还款条有法律效果吗。请教大家我该怎么办!我只有这点悬赏值了。

一,借款应当打借条,不是欠条。二,借款还清了应当要回借条。三,他说借欠丢了可暂不还,要还要多有几个证人在场,要对方打一收条,他不会写字,名字总会写吧?要他亲笔签名,见证人签名,你要保管好收条。追问

他根本就不会写字,我代写的还款条。让他按的手印,没有公正人。

追答

如果借条真丢失了,那也无所谓,如果没有丢,那时找出借条找你要钱,那很难说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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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5
有法律效力的…!追问

对方把我起诉了,他如果拿出来我给他打的借条。我写的还款条有用吗?

追答

有用的

追问

我还用找律师吗?

追答

不用找律师,但是你的还款条一定要收好…!

谢谢,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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