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读博士,苦逼无工作,家里就是工薪家庭,今年准备结婚,在结婚前夕女友要求必须将我父母房产其中一处过户到我的名下,父母房产共有2处(没有我的名字),其中一套作为我们结婚婚房,现在已经装修好家具家电也都齐备,也并没有让女方家花任何钱,之前的一切都是好好地并没有问题,结婚前两个月对方突然提出要让我父母将两套房子中的任意一套过户到我的名下(之前说要增加她的,我没同意,后来商议到仅过户到我名下或是加名都可以)否则不登记,目前两套房子的房龄一个是2年(有贷款),一个是4年(无贷款),都没有满5年,现在过户更名的税费都是很高,现在不想花这笔税费,问了公证处的说法,有贷款的房子物权属于银行不予私人公证,无贷款的房子必须采用过户的方式加名,现在请问各位专家,我是想好好的跟我女朋友在一起,房产单过户到我的名下这也无所谓,但是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呢?该用过户手段还是公证手段?只要能够糊弄过女友这一关就可以,我父母的东西以后还不都是我的!让各位大神费心了!
我母亲说婚后卖满五年房产为我们添置属于自己名下房产,但女友的意思是这个承诺不敢保证,只相信现在做的不相信承诺,还说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结婚了!真要让我花那比觉得图比的过户费?明年就要卖掉了啊!这笔钱一定是打水漂的,就是买一个她能同意结婚!首先舍不得这个人,第二个舍不得这么长时间以来付出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现在都说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不结婚了,婚纱照都拍好了,酒店都定好了,几万块钱都给人家女方了,亲戚朋友有的都把礼金随过来了,这让我现在进退两难了,亲们!我这段时间工作忙压力大都神经衰弱进医院了,我才27啊!放弃还是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