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债务人的财产因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纠纷被法院查封的,债权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保全债务人的其它财产,如无其它财产可代保全的,也可以对已经被查封的财产权办理轮候保全手续,以确保诉讼后能尽早追回欠款。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