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是干什么的?

如题所述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享有诉讼代理权,代理无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其中,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并且使自己的行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的能力,即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的资格。 就公民而言,是从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能以自己的独立生活时开始取得,直至死亡;被法律视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对于间歇性在精神病发作期间内视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所以,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是指未成年人和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代理其进行行政诉讼活动。 法定代理人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但应注意:法定代理人不是当事人,并不能全权代理被代理人。并且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之监护人若丧失了监护权其法定代理人的资格同时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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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31
法定代理人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代理权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果父母死亡或没有代理能力,就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担任法定代理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亲属。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在法律上被叫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只能干与他们的智力、年龄相符合的事(如购买文具等),而当他们涉及重大法律关系的活动,如因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向法院起诉,或因他们的行为给别人造成损害,应当赔偿时,或是继承财产、买卖或出租房屋、申请专利等,他们自己不能出面办理,而只能由法定代理人负责。
  当未成年人成年,精神病人治愈以后,他们就具有了行为能力,这时,法定代理人也就不再行使代理权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6-09
法定代理人的特征为:
(1)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以民事实体法确定的亲权、监护权为基础,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2)法定代理人所代理的当事人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3)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非常广泛,法定代理人的一切诉讼行为,均视为被代理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与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具有同等效力。
(4)法定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客观状态的变化:如代理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诉讼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失去对被代理人的亲权或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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