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在工作日(周一至周六)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通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受理时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及缴费时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扩展资料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2)立项批复、项目合同(复印件);
(3)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4)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复印件需出示原件;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作用
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注: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以成都市为例:
申请材料
(一)拟划拨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建设项目申请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 用地位置界限图(1:500/1:1000)原件1份;
3.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1份);
4.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提供国土意向划拨用地意见函(选址阶段已提供的,本阶段可不再提供);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核原件);
(二)拟出让土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1份);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向规划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并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第四步:取件人凭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扩展资料
国有建设用地办理程序
(一)通过划拨方式取得非政府储备用地的办理程序。
1.项目立项。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2.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或核准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拟用地的规划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内的,规划部门可同时提供规划条件。
3.用地预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等文件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外的,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项目单位需提供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可不办理用地预审。
4.用地报批。
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和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单位应按报批规定提供地质、矿产、林业、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材料。
资料备齐后,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房屋征收方案,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时,可同时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属于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和用地预审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条件。
7.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
建设项目用地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发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依法核发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
项目单位应协助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办结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手续。
8.供应建设用地。
项目单位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依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9.办理土地登记。
项目单位凭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参考资料: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类)报建指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一、许可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二、提交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三、申办程序:
(一)业务办理申请
申请人到窗口书面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并接受询问,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携带公证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窗口审查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资料作出处理
1、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可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获得由实施机关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同时退还申请材料。
2、不属于规范范围的不受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3、符合条件予以受理。
(三)部门技术审查
由实施机关对项目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的,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需要公示和专家讨论的,公示和专家讨论时间不计入内。
(四)核发证书
符合许可条件的,核发许可证书,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做出不予行政审批决定。
(五)领取证书
符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证书。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
1、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2、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4、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5、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全流程服务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许可证 1、首先我们要在周一到周五建设单位工作日,携带相关的资料前去规划局窗口进行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窗口人员会收取申报材料,如果发现错误会当场向你指出来,让你当场进行修改。如果发现材料不齐全或者是不符合要求,窗口人员也会让重新提交申报资料。3、窗口人员收到申报资料核实正确之后,需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样办理?
一、明确答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主要包括:提出申请、提交必要材料、规划部门审查、审批和发证。二、详细解释 1. 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当地规划部门提交用地申请,表明用地的性质、规模、范围等基本情况。2. 提交必要材料: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用地申请书、土地使...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置条件及程序有哪些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2、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3、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4、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需要建设单位到规划局窗口申报;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项目经办人审核合格后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完成会签工作;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1、项目立项。2、规划选址。3、用地预审。4、用地报批。5、环境影响评价。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8、供应建设用地。9、办理土地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申报:建设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辖区规划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项目报建服务申请表》申报时需附带以下材料:1、用地书面申请;2、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3、属出让转让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4、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其他特种行业须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定点申请;(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全后,在法定工作日20天内作出批复。批准的,安排建设用地,并经...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
根据《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有以下程序:1、项目立项。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第一步,是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开具一份申请材料,包括土地权属证明、规划设计方案、用地需求及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文件,将其递交至相关政府部门。在这份申请材料中,最重要的是规划设计方案,它是申请人对建设用地规划的具体要求和规划方案的详细描述。接下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