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严重超工作量,违法教师法和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违反劳动法,但是这个事情比较难界定,对工作量的规定并没有相关的量化。 
老师与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的,对于老师严重超工作量的情形,如果属于劳动合同第八十八条规定情形的,老师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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