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过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我由南向北横穿马路,对方由东向西主道行驶?

我停车十字路口等待由西向东的车过去,由东向西的车还很远的时候才启动车,我车头过了中间线时和由东像西的半挂车相撞,撞到车头转了一圈又撞到车尾,半挂车又跑了几十米才停下来,请问谁的责任大些

你全责或主责。交通法已经取消了支路让干路的规定,所以,不讨论主次干道。交通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无信号灯无让行标志交叉路口,让右方车辆先行,对方在相对右侧,有优先通行权,所以,你未让行你全责或主责,对方最多行经路口未减速次责。只要撞上,就表明你占据对方正常行驶车道。要么你不懂让右原则要么你对自己车速和对方车速估计不足,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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