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襄阳的张先生 将女主播王某起诉至法院 要求退还打赏的13万元 此事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在湖北襄阳有一个姓张的男子,他将一位平台上面的女主播起诉至当地的人民法院,并且还要求那个女主播退款,他打赏给他的13万人民币。然后当地的人民法院表示,这个男子打赏给这个女子的金钱是属于一种赠予的关系,不能够退还给他。
这个张某在某个平台上面看见了王某播出的一些视频,并且很喜欢,然后就关注这个女主播,还需要了一些联系方式,经常联系。后来这个王某每个月再完成一些任务,不达标的时候,这个张某总是能够慷慨解囊的给这个王某进行一些打赏,后来在一个月里面居然转出了13万元人民币给这个女子。
就是张某在把这些事情完全的冷静下来之后,才表示自己当时很后悔,想要将这些钱才要回来,但是那个王某表示这个钱是他打赏给平台,并不是只给了他一个人的。而且法院的法官也表示,这个张某给这个王某的打赏是属于一种赠予的关系,并非是借贷,所以那个女子的正常收益是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个男子是一个成年人了,所以他的这种行为是一种赠给他人的东西,行为不存在诈骗他人的行为,所以这个行为是他自愿做出来的,这就是有效的一个赠与活动。而且那个女主播也是正常的进行一些视频活动,没有属于诈骗的行为,所以这种情况就是比较正常的一种。
这个男子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考虑清楚自己的一些情况,并且还将钱财用一些方式打赏给这个女子。除非对方主动去愿意退还这个钱才,否则这根本就是没有任何可以立案诉讼的方式结果。这个后果应该是这个男子自己承担,并且这不是任何人胁迫他做出来的行为是他自己主动自愿做出来的,因此他的这一个诉讼已经被当地的人民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