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怎么解释法院拍卖农村宅基地

A欠B 货款 经法院查明A有2套宅基地 现在法院强制执行拍卖A一处宅基地和房屋 B获得后 由于资金紧张 经公证后转让给C 现在旧村改造 拆迁 (当时土地使用证不能过户,)村委应该吧房子 公示到谁的名下, ABC都是本村村民,现在的房产和A还有关系吗?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物权法第九条允许法院的判决生效的,可以不登记。但是转让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你和C虽然公证,但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现在法律上承认你是房屋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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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4
你所说问题不确切,标的物应当是A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是宅基地。房子现在应公布到C名下,现在房子与A已没有关系。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未经登记步影响其法律效力
第2个回答  2010-06-24
这件事有些蹊跷。按照法律规定,A就不应当有两套宅基地。其次,B经公证后转让宅基地也不能有效。因为,农村宅基地的转让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委会的认可。擅自转让是不合法的。如果有法院判决应当把宅基地该房屋公示到B的名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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