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有权限制租户收取转让费吗?

如题!

好像我们通常都知道的,类似“婚姻自由,公司无权限制员工之间有恋爱关系”的条款。
那么,转让费,房东可以限制租户收取吗?甚至以条款的形式列在合同之中,禁止租户收取转让费,这个是合法的吗?

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租期,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不能收取转让费,所以,收取转让费是业主与承租者的私人约定,属于“你情我愿”。但是,收取转让费的前提应当是转让合法。何为合法呢?应当是在征得房东的同意后才可以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转租需要经过房东同意,否则不得转租,更别提收取转让费了。如今有的门面转让费是门面月租金的十几倍甚至更高,这阻挡了部分创业者的创业计划,阻碍了商铺门面的自由流通,导致市场活跃度下降,同时,也加大了投资者的商业风险。因此在转租的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解答,以规避法律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0-27

房东有权限制租户收取转让费。

因为承租方将租赁的房屋转让,必须经房东书面同意,否则,房东有权拒绝转让,并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按照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扩展资料:

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

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转让费也是市场火爆程度的重要表征。

影响转让费的主要因素:

1、原店面装修,即原经营者先期支出的装修费。

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经营环境。

3、原经营者的租约年限和店面可租赁年限,一般租约距离到期时间越短的,转让费越少。

4、对原经营者的一些补偿

5、其他附加费用(如带货转让的货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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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29

房东有权限制租户收取转让费。

因为承租方将租赁的房屋转让,必须经房东书面同意,否则,房东有权拒绝转让,并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按照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扩展资料:

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原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若原承租人将租赁资产转给第三方,原出租人和原承租人之间的租约仍属有效,转租对原出租人的会计毫无影响,其原有会计处理不变。新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新承租人和原出租人及原租约无任何直接联系,应根据和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所订租约规定的条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租约规定:

租赁届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而用包含有承租人以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原承租人可以任何方式转移该资产。至于转租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则由新租约的特点决定,可根据一定的标准加以归类,然后或作经营租赁处理。或作销售式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处理。

若原租约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但符合融资租赁应具备的其他两个条件:租赁期长于或等于租赁资产预计经济寿命的75%;或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高于或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原承租人也可以经营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和销售式融资租赁等方式转租新租约不可包含所有权将转移、或允许承租在租期届满时以名义价款购入租赁资产的条款。

若原租约属经营租赁性质,转租也只能是经营租赁。无论在哪种租赁方式下,原租赁下尚未摊销的租赁资产余额,一般应作为新租赁的租赁资产的成本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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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9-26

合同到期房东无权收转让费。

房屋租赁到期后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通知房东终止租赁关系,并要求退还押金,房东收取你的转让费无法律依据。

按照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扩展资料:

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

房东出租或出借房屋的人,租客对房主的称呼。负责租客的租金账单统计,租户租用房屋的人。

参考资料:转让费-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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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6-28
  合同到期房东无权收转让费。
  房屋租赁到期后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通知房东终止租赁关系,并要求退还押金.房东收取你的转让费无法律依据。

  按照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
  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
  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转让费也是市场火爆程度的重要表征。
  影响转让费的主要因素:
  1、原店面装修,即原经营者先期支出的装修费。
  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经营环境。
  3、原经营者的租约年限和店面可租赁年限,一般租约距离到期时间越短的,转让费越少。
  4、对原经营者的一些补偿
  5、其他附加费用(如带货转让的货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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