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问题

甲方开始全部都是正规的程序走招投标,包括工程监理,设计,地勘,施工单位等,后来由于县政府开会,决定先做原先中标的一半工程,比如原先是1000套房子(假设4600万),后来开会决定是500套(签了合同2600万),后面500套以后看情况,因此甲方先做了500套,后面发现不够,又做了500套,此时的签订合同公司还是原先那家,合同价款变成2000万,其他的单位(施工,监理等)按前面500套房子的原班人马,但是设计单位改了,现在问题来了,以上情况有问题吗?后面的500套不需要再进行招投标了吗?或者可以只变设计单位了吗?
作为查问题的主体去看这个事情

有一点需要你确认一下。
同样按照你在问题中提到的数据。
甲方对工程监理,设计,地勘,施工单位等进行招标的时候是不是按1000套房子招的标?
工程监理,设计,地勘,施工单位等进行招标的时候是不是按1000套房子中的标?
后来开会决定是500套(签了合同2600万),后面500套以后看情况是不是个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后说的?
如果答案为“是”,那么原来的招标结果就是无效的,后面的系列问题就根本谈不上了。
以工程施工为例解释一下上面的“结果无效”的理由:
大家都知道施工企业是有资质等级的,不同的资质承担不同规模的项目。
你自己想一下,1000套房子和500套房子的总建筑面积不一样,那么要求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还一样吗?如果发招标公告的时候说是500套的建筑面积,要求的资质等级降低一级,投标人是不是多了很多?
他们现在的做法是用抬高门槛的不正确手段排斥了很多潜在投标人。
他们是严重违规甚至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这样的招标结果还有效吗??
所以你的问题的答案是:前后都是违规操作,一切都是无效的。
你说“作为查问题的主体去看这个事情”,那么我告诉你,你认真学习、反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即相关文件。按照相关条款支出他们的错误,再按法律规定处理。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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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4
能,就是要改进你们的招标方案,同时联系联系内部人员,了解投标被否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改进。事在人为!!!
楼主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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