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协助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我公司跟开发商因未付工程款发生合同纠纷,一审法官,二审法官却与开发商勾结,把我们在法院备案了的结算材料都否认,400多万才判了120多万,二审判决后,我申请了再审,同时也申请了执行已生效判决,并提供了明确帐户申请查封,但一审法院却不去查封,致使被执行人转移了500万现金后,在我强烈控告下才查封了帐户,再审裁定原判决证据不足,由高院提审,同时裁定中止执行,但是一审法院却未经我同意违法解封了被执行人的帐户,以便被执行人变卖不动产恶意转移财产,我也提交了解封异议书。却没有结果,我改怎么办!谢谢!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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