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两份劳动合同,公司说一份公司存着,一份放到我的档案里,不给我,这样合理合法吗?

如题所述

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必须给劳动者一份,档案里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的,如果一定要放档案,就要签订三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你可以向单位索取,单位不给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求助。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不将一份劳动合同交付给劳动者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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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8
这是违法的,劳动合同必须给劳动者一份,档案里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的,如果一定要放档案,就要签订三份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14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要放一份到个人档案,可以多签一份或者把属于单位那份放入(合同履行期间档案在单位保存,解除或者终止后转入就业服务机构单位保存花名册即可)。你可以向单位索取,单位不给,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向当地劳动监察求助。
第3个回答  2014-10-14
不合法
第4个回答  2014-10-14
肯定不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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