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E发展史 ?

如题所述

开创之前(1957-1961)

1957-标.布维文(Bill Bowerman) 和 Phil Knight在俄勒冈大学首次会面。

1960-礼特进入史丹佛大学;同时俄勒冈大学田径选手穿着布维文制造的运动鞋持续打破纪录。

BRS与Tiger合作(1962-1971)

1962-礼特在其市场研究报告中断言,价格低廉、技术优良、善于促销的日本品牌运动鞋,将会取代德国品牌,垄断美国市场。毕业之后,礼特到了日本,并与运动鞋制造商Onitsuku Tiger公司接洽,当被问及代表何许时,礼特自称是「蓝带体育用品公司」(Blue Ribbon Sports)的代表。

1963-礼特订购的首批200双Tiger运动鞋,于12月运抵美国。

1964-布维文与礼特各出资500美元成立蓝带公司,礼特在田径场上推销鞋子,布维文仍继续设计运动鞋。当年蓝带公司卖出1300对运动鞋,营业额8000美金。

1965-积夫.庄臣(Jeff Johnson),曾是礼特在田径场上的竞争对手,成为蓝带公司第一位全职员工。

1966-庄臣成立第一间直营店。

1967-布维文开始开发马拉松跑鞋,首创质轻耐穿的尼龙鞋面跑鞋。

1968-布维文设计,在日本生产的Cortez运动鞋,成为Tiger最畅销的款式。

1969-透过日本贸易公司Nissho Iwai协助,蓝带公司取得出口信用状。一名学生Carolyn Davidson以35美金设计了「一剔」(Swoosh)的标志。

从BRS转到NIKE(1972-1978)

1972-结束与Tiger的合作后,蓝带公司在美国奥运选拔赛中正式推出NIKE牌;加拿大成为NIKE最大的海外市场。

1973-Steve Prefontaine成为第一个穿NIKE跑鞋的径赛选手。

1974-全新的Waffle Trainer成为全美最畅销的训练用运动鞋。NIKE的业务扩展至澳洲,并在美国新罕普夏州的艾克期特市建立制造工厂。员工成长至250人,营业额480万美金。

1975-彼方亭因车祸去世。

1977-蓝带公司成立西部田径协会(Athletics West),成为美国的第一个田径训练俱乐部。开始在亚洲销售运动鞋,同时分别在台湾及韩国设厂,扩大生产。

1978-蓝带公司正式改名为NIKE公司;与网球巨星John McEnore签订赞助合约。开始在南美及欧洲地区销售NIKE的产品。

NIKE的黄金时期(1978-现在)

1979-推出第一双配备先进Nike-Air避震科技的Tailwind跑鞋,NIKE运动服饰也开始制造行销。NIKE的营收几乎达到美国运动用品市场的一半,尤其在跑鞋领域高居领导地位,穿着NIKE跑鞋的选手囊括800至10000公尺的各项径赛纪录。

1980-200万股NIKE股票公开上市,NIKE运动研发实验室在新罕普夏州的艾克斯特市成立。该年员工人数增至2700人,营收2亿6千9百万美金。

1981-NIKE选手Alberto Salazary纽约马拉松赛改写世界纪录。Nissho和NIKE联合在日本成立NIKE日本公司。

1982-NIKE运动服饰成长至近200种款式,服饰年赚7千万美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1-08

小故事蓝底

第2个回答  2020-03-21
第3个回答  2013-12-07
1891年12月初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Springfield)市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后为春田学院),由该校体育教师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博士发明,当年的篮球规则只有13条,奈史密斯博士于1939年去世,终年78岁。
  他未曾料到,由他创建的篮球项目竟然在二百多个国家流传市面着,而且至今美国篮球还誉满全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由美军传入欧洲。
  为了纪念奈史密斯博士发明的篮球的功绩,在春田学院校园内修建了美国篮球名人馆—詹姆斯·奈史密斯纪念馆。
  1891年,奈史密斯在 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任教。这所学校体育系主任卢瑟·古利克为贯彻冬季体育课教学大纲委托他设计一项室内集体游戏。他从当地儿童喜欢用球投向桃子筐(当地盛产桃子,各户备有桃筐)的游戏中得到启发,创编了篮球游戏。
  起初,奈史密斯将两只桃篮别钉在健身房内看台的栏杆上,桃篮上沿距离地面3.04米,用足球作比赛工具,向篮投掷。投球入篮得1分,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每次投球进篮后,要爬梯子将球取出再重新开始比赛。以后逐步将竹篮改为活底的铁篮,再改为铁圈下面挂网。人们称这种游戏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经过他与同事们反复商量才定名为“篮球”。
  奈史密斯30岁时便发明了篮球,但篮球诞生后近半个世纪始终被人们所忽略,直到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才受到应有的尊重。75岁高龄的奈史密斯随美国篮球队抵达柏林,但美国篮球队教练只负责他从美国到柏林的机票费,不承担其在柏林的旅馆费和入场券费用。而美国奥委会对此置之不理,使得这位篮球之父心情十分沉重。
  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首任秘书长威廉·琼斯则很尊重和敬佩他,不仅解决了他的旅馆费用,并邀请他为奥运会首场篮球比赛开球。开球前,琼斯向全体参赛运动员介绍了这位篮球发明者,奈史密斯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全部比赛结束后,琼斯又安排奈史斯主持发奖仪式,并授予他一枚奥林匹克特别勋章,以表彰他发明篮球的功绩。当一位德国小姑娘向他敬献月桂冠时,奈史密斯欣喜若狂,激动得把帽子抛向天空。
  奈史密斯于1939年逝世。为了永远怀念这位篮球运动先驱,国际篮联在1950年第1届世界男子篮球锦标赛期间举行的第一次中央局会议上,决定把世界男子篮球锦标赛的金杯命名为“奈史密斯杯”。
  到1893年,形成近似现代的篮板、篮圈和篮网。最初的篮球比赛,对上场人数、场地大小,比赛时间均无严格限制。只需双方参加比赛的人数必须相等。比赛开始,双方队员分别站在两端线外,裁判员鸣哨并将球掷向球场中间,双方跑向场内抢球,开始比赛。持球者可以抱着球跑向篮下投篮,首先达到预定分数者为胜。 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条比赛规则,主要规定是不准持球跑,不准有粗野动作,不准用拳击球,否则即判犯规连续3次犯规判负1分;比赛时间规定为上、下半时,各15分钟;对场地大小也作了规定。上场比赛人数逐步缩减为每队10人、9人、7人,1893年定为每队上场5人。
  1904年在第3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第1次进行了篮球表演赛。1908年美国制定了全国统一的篮球规则,并有多种文字出版,发行于全世界,这样,篮球运动逐渐传遍美洲、欧洲和亚洲,成为一项世界性运动项目。 1936年第11届奥运会将男子篮球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并统一了世界篮球竞赛规则,此后,到1948年的10多年间,规则曾多次修改,与现行规则有关的重要变化是:将得分后的中圈跳球,改为失分队在后场端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进攻队必须在10秒钟内把球推进到前场;球进前场后不得再回后场;进攻队员不得在“限制区”内停留3秒钟;投篮队员被侵犯时,投中罚球1次,投不中罚球2次等。1952年和1956年第15、16两届奥运会的篮球比赛中,出现了两米以上的多人,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曾两次扩大篮球场地的“限制区”(也叫“3秒区”);还规定,一个队控制球后,必须在30秒内投篮出手。60年代初有关10秒和球回后场的规定,一度因1960年第17届奥运会后取消了中场线改画边线的中点而中止。1964年第18届奥运会后,又恢复了中场线,这些规定又继续执行。1977年增加了每队满10次犯规后,在防守犯规时罚球两次,防投篮时犯规两罚有1次不中再加罚1次的规定。1981年又将10次犯规后罚球的规定缩减到8次。很明显,人员的变化的技术,战术的发展引起了规则的改变,而规则的改变又促进了人员和技术、战术的进一步发展变化。特别是50年代后期以来,规则的改变对篮球比赛的攻守速度,对运动员的身体、技术、战术以及意志、作风等各方面都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促进了篮球技术水平的迅速提高,女子篮球是1976年第21届奥运会上才列为正式比赛项目的。
  篮球运动是1896年前后由天津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传入中国的,随后在北京、上海基督教青年会里也有了此项活动。在1910年的全运会上举行了男子篮球表演赛之后,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大、中学校的篮球活动逐渐开展起来,其中以天津、北京、上海开展得较好,水平也较高,当时的比赛规则很简单,在球场中间画一个约有1米直径的中圈,中锋队员跳球时一只手必须置于背后腰部,任何一足不得踏出圈外。技术也简单,中圈跳球后,谁接到球就自己运球,超过防守人就投篮。当时只会直线运球前进,传球方法是单、双手胸前传球,跑动投篮是用单手低手上篮,立定投篮无论远近都是用双手腹前低手投篮。1925年前后,进攻和防守的5名运动员,有了较明确的分工,中锋对中锋,后卫对前锋,有人盯人,各自盯住自己的对手。但前锋的职责是只管进攻投篮,不管退守;后卫的职责是只管防守抢截球,不管投篮。前锋和后卫很少全场跑动,只有中锋要攻守兼顾。以后又逐渐改为两后卫1人助攻(活动后卫),1人留守后场(固定后卫),两前锋也变为1人留在前场专管偷袭、快攻,1人退守后场助防。技术动作也有所发展,跑动投篮出现了单手、高手投篮,立定投篮出现了双手胸前投篮,传球出现了单、双手击地传球,运球出现了两手交替运球躲闪防守和超越防守向前推进的技术。规则中增加了罚球区和罚球线,队员犯规4次即被取消比赛资格,犯规罚球可由队长指定任何1个队员主罚。比赛时间分为上、下半时各2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每次投中或罚中后,都在中圈跳球,重新开始比赛。而中国篮球运动水平在1926年以后有了较大提高 。
  1892年,篮球运动的发明人史密斯订出18条简易规则,篮球运动进入对抗比赛的阶段,继而产生了比赛的组织领导者、执法公断者——裁判员。
  外国称篮球裁判为“球证”,每场比赛有正、副两个“球证”。建国前,我国称篮球裁判为“司令”,每场篮球赛只有一个“司令”。解放后改称裁判员,每场球赛设正、副两个裁判员。
  我国现行篮球裁判分为五级:国际级、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由于篮球比赛的速度强度都愈来愈大,为了更全面、准确地执行规则,有些国家已开始试行每场比赛设前、中、后三个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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