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判刑后,是否退还赃款

如题所述

诈骗判刑后,追回的赃款应该退还给受害人。如果没有追回的就不能退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1965年12月1日(65)法研字第40号《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三条关于“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移送人民法院判处案件的赃款赃物,应该随案移送,由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一并作出决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需要追缴的赃款赃物,通过判决予以追缴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赃款赃物的追缴并不限于犯罪分子本人,对犯罪分子转移、隐匿、抵债的,均应顺着赃款赃物的流向,一追到底,即使是享有债权的人善意取得的赃款,也应追缴。刑法并不要求善意取得赃款的债权人一定要参加刑事诉讼,不参加诉讼不影响判令其退出取得的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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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诈骗罪,按法定规定应该退回赃款,如果拒绝退还得话,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另外,请注意,2009年的欠条(借条),可能诉讼时效快到期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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