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7年,头2年是一年一签的合同。后来是与另一个劳务派遣单位签合同,也是一年一签,现在合同到期,被单位终止合同,应当怎么样赔偿?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单位通知劳动者,不再用工的,应该支付劳动者每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下的是半个月工资,但是劳动法是从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所有只能08年开始算起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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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个回答  2010-07-08
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单位通知劳动者,不再用工的,应该支付劳动者每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你一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下的是半个月工资,但是劳动法是从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所有只能08年开始算起。
补偿的话只能从你和劳务派遗单位签合同的时候开始,因为头2年你是和别的公司签了,后来转过去了。那你在劳务派遗公司工作5年的话。
你得到的补偿是月平均工资*12
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要辞退你,就要再多补偿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第3个回答  2010-07-01
合同到六月底的,赔你两个半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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