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事情是这样的,王某家里有一装修房子用的梯子,有一天丁某到王某家借用,王某处于热心就借给丁某,王某家有一家店店旁边是一工厂而丁某正好子在该家工厂看门,丁某将其梯子搬走,数日后并未归还,一日王 妻见丁某将梯子搬出工厂并未送回王家于是王妻将其所见告诉王某并让王某去要,于是王某和王妻一起找丁某索要梯子,而丁某不但不还还出口伤人,并说梯子是自家的为什么要归还给王某,而且又重口伤其王某夫妇,王妻气不过上前打丁某但王某上前阻拦并未伤到丁某,气急离去,回家后不久,王某正在店里忙其生意,王妻在屋里看电视并有客人张某在家里聊天,突然从外面冲进一些年轻人有男人女人和少年,他们是丁某的儿女话都没说就直接动手殴打王某和王妻,在王家作客的张某立刻大电话报警,警察人员到来后并未阻止反而被丁某的儿女殴打丁某儿女并放重
话“我有的是钱打伤你我陪给你”,王家夫妇被殴打重伤送进医院并作了法医鉴定,事情发生后相关解决的公安人员并未即时解决,而丁某并未承担责任以任何借口壁开公安人员的调查,2010年4月王某提出诉讼并要求丁某归还其梯子并赔偿医药费两万元和当众向王家道歉。案子正在审判中,请问合理吗需要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