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在法院开庭离婚了,一个月后我去了看孩子,但是对方不让我看孩子,还有骂我,还说以后别来看孩子了。。。 我谈了和孩子的妈妈,她说别找孩子了, 我不想吵架,但是对方很讨厌, 我该怎么办?过了时间后他们要求孩子的抚养费和其他费用我可以拒接吗?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请帮忙 谢谢
你们都说有道理,不过 问题不是我们夫妻之间的问题,离婚前我们关系一直好的,是她妈妈搞乱我们的生活,她出门的时候说不了什么原因出去,她妈在家里一切说算自己的,她老爸也说不了什么,她妈妈目的是别的,还有 我去见孩子的时候他们没有说过抚养费的事,几百块的事不是重要,我应付的,我觉得都是她妈的游戏,如果告他们的话:直接告她的爸妈可以吗?法律上对第三方有什么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