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间里面安装摄象头监视工人上班违法吗

单位里安装了摄象头监视大家工作很不爽的,
我想知道这样违法吗?

1、员工上班,老板在生产车间装上摄像头,这样的做法不违法劳动法的,也没有侵犯员工隐私权的。
2、企业在正常工作范围的地域内安装、使用监控系统。安装范围应限于不直接侵犯隐私的范围,并应公示告知相关人,比如安装在走廊、大厅、办公室等区域,但在厕所,换衣间等单独的小隔间里,则可能对隐私权构成威胁,即是违法的。
3、员工在单位中的工作行为是属于单位管理的正常范围的。再次,企业应对监控内容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不得随意公开,否则可能涉及侵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12-17
你先看看这个吧:
人身自由权的概念
一、人身自由权的概念

人身自由权通称“自由权”。严格地说,“自由权”这一概念不能成立。权利是权利主体实现自己的意志的资格,也就是实现自己意志的自由。权利的本质就是自由。每一种权利都是一种自由。“自由权”就是自由的自由,或为支配自由的自由,显然无法说通。人身自由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是行动自由权,应称行动权。行动是主体的物质性人身要素,行动权是物质性人格权。行动资格是物质性人格要素。人身是各人身要素的总和,是全部人身权的客体,不是行动权的客体。“人身”在汉语中可解释为人的身体,但人的身体是身体权的客体,也不是行动权的客体。因此,把权利人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称为人身自由权并不确切,但这一名称已十分普及。从法理上说,“行动权”可分为政治即非民事行动权和民事行动权。传统民法把“自由权”分为公法自由权和私法自由权,大致相当。政治行动权是政治领域的人格权,包括言论自由权、出版自由权、结社自由权、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不属民事权利。民法中的行动权指民事行动权。

-----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人身自由,它是公民享受其他一切自由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公民生存的起码权利,

人身自由内容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参考资料:权利网

二、人身自由权的客体

行动权的客体是权利人的行动,不是作为权利人各人身要素总和的权利人的人身,也不是权利人的身体。

三、人身自由权的内容

行动权的内容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自己的行动,他人不得妨碍。作为独立人格权的贞操权、婚姻自主权以及所谓的知情权,都属于行动权。我国《民法通则》把婚姻自主权作为独立的人格权;知情权在隐私权一节中介绍。四、侵犯人身自由权的主要表现

侵犯人身自由权除表现为侵犯贞操权、婚姻自主权、知情权外。主要表现为:

(1)非法限制公民行动,非法拘禁自然人;

(2)利用被害人的羞耻、恐怖心理,妨碍其行动。我国台湾民法学者认为,夺去入浴妇女的衣服,使其无法行动,构成侵害自由权;

(3)妨碍公路通行,妨碍对于私路有相邻权、地役权的权利人通行。

侵犯人身自由权可以不作为方式构成。我国台湾学者认为,不将矿工引出矿坑,构成侵犯自由权。
第2个回答  2006-12-17
当然不了
要是在更衣室就不一样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12-19
完全是对的.比用人看着强多了.就是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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