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我有权利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爷爷奶奶有五个孩子,爷爷95年去世,我父亲96年去世,奶奶99年去世,现在爷爷的遗产(一套住房)由叔叔居住,现在叔叔想把房产改成自己儿子的名字,我可以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吗?如果可以,这个房产应该如何分配?我可以占到多少份额?是否我不签字就过不了户?

父亲去世,如果爷爷没有在遗嘱里有其他标明,那么当事人是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
法律分析
父亲去世,当事人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这种继承被叫做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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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如果爷爷奶奶没有遗嘱把房产给叔叔,你就可以要求继承
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所有继承人协商分割或者平分
因为你父亲在爷爷之后去世,爷爷的遗产,你可以要求转继承。父亲在奶奶之前去世,奶奶的遗产你可以要求代位继承
只要房产证还是爷爷或者奶奶的名字,所有继承人不签字,无法过户。你也可以直接和叔叔协商分割,没办法协商可以在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8-23
你有权代位继承,你与叔叔有平等继承权。
第3个回答  2016-08-23
可以继承,继承的是你父亲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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