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就不可以享受劳动法了吗

我妈妈39岁参加工作,现在已经62岁,因为企业经营不好,要卖掉,原先又没有交养老保险,请问我妈妈可以有补偿金吗

1,62岁女性不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保护,管理范畴之内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针对的是在法定劳动年龄范畴内,具有劳动能力并从事劳动生产的人员
比如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不属于劳动法的范畴
因此,62岁确实不属于劳动法范畴
2,能否主张赔偿
可能也难
女性法定退休年龄最高也只是55周岁,目前62岁,已经7年了,远超过仲裁的年限范畴,即使主张也不是很容易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17
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了,你的问题劳动局是不在受理的。你可以去找原单位的领导谈谈,或者和你妈妈一起工作过的人,大家一起去请求。
第2个回答  2010-07-17
1、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第3个回答  2010-07-18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第4个回答  2010-07-18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是的

祝福!
第5个回答  2020-09-29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年满十六周岁就不属于童工了,所以可以做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但不得令其从事高空、高温、有毒、有害或重体力等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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