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钱后没要借条,但是有收到条,对方又起诉了。怎么办

我当时还钱的时候我弟弟去的,把钱还了,对方也给了收到条。说借条自己撕毁了, 一年后,又收到法院的起诉。联系对方,他说没还,说收到条上的钱不是当时的那笔钱。现在该怎么办。
现在有个新情况, 就是当时借钱的那个人死了。 这个起诉是他老婆起诉的。 现在比原来更麻烦了吗?

你可以向法院出具他当时开的收据
只要是数目对照
相信法院会主持公道的
只要你有他开出的收据
那不管他说你还得是否是不是这笔账
都证明你曾还过此数目的款项
如果他想证明你欠他款项
就必须拿出多于你收据账目的欠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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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7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说收到条上的钱不是当时的那笔钱,那么原告需要证明收到条上的钱是另外一笔借款,也就说,原告需要出示除了原借条外的另外一张借条,很明显,原告没有办法出示。
原告起诉你还钱,只有一个和你有关的证据也就是借条,但是你有他的收到条,证据已经达到平衡状态,除非原告拿出新的证据,否则他告不倒你的。原告目前拿出的新证据就是“声场收到条上的钱不是当时的钱”的陈述,但你的证据已经能够驳倒他了。
相信法律相信正义,勇敢的向卑鄙挑战吧!

楼上的回答不太正确,诉讼时效是两年,两年期满后没有签订新的借条的话只是丧失胜诉权,并不是作废。
其次,当事人已经还钱了,现在去纠结借条的效力的话,LZ还要收集证据,没有这个必要了。
第2个回答  2010-07-17
你真不小心。。。。。。。。
只有搜集对你有利的证据咯,看你是哪一天还的,然后查查对方银行帐户还钱的那几天里有没有一笔借条上数目的钱存入银行(钱不多的话或者他没习惯存银行的话就不好办),证人是你弟弟。那张收到条也可以作为参考物证,因为他说不是当时那笔钱,那让他证明是哪笔贝!!!他不攻自破的。。。。。找专业律师咨询。。。
第3个回答  2010-07-17
这个好办,那么让对方证明是另外一笔钱,只要合理举证,积极应诉,法院是会公证判决的,如有需要,可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简单的问题,没必要复杂化,主动出击,还不如被动防守。
第4个回答  2010-07-17
很简单,他说不是当时那笔钱,那是那一笔呢?
第5个回答  2010-07-17
借条到期后一年后没有签新的借条
原借条作废哈

何况你还有收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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