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的是一年,现在刚好工作6个月。第5个月的时候还表扬我,肯定的答复我将会加工资,现在却说我工作纪律有问题,招聘来一个新员工要我教,听同事告诉我,主管(不是我的主管)已经写报告,要求公司辞退我,公司已经批了,现在不停的找我的错误,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签合同的时候,我应公司要求,出具过一份担保书,还有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我可以索要回来吗?
公司如果和我谈话,我应该准备一些什么?
刚刚满6个月,我应该得到一个月,还是半个月的赔偿?
公司如果提前一个月和我终止合同,我有没有赔偿?这一个月我要做什么啊?我这一个月是不是还要按时上班啊?
公司给我交的社保应该到什么时候?
谢谢各位!
公司找我谈话,绝口不提辞退我的话。但把我贬的一文不值,问题一大堆,还找事情扣我的工资。
还要我安排下一步的工作,说是看我的表现。
如果公司提出给我换岗,但是新的岗位是我完全不懂的,我不同意去,在法律上站的住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