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隐瞒精神病,结婚后复发,能离婚吗?

与男方认识半年后结婚了,他妈妈有精神病,他说是后天形成的,我当时也没在意。结果结婚后半年他就复发进医院了,这时才知道他两年前也因此进过医院。医生说要一直吃药,复发的可能性还有98%,后来发现他舅舅也有,应该是遗传了,一辈子吃药,也不能要孩子,不想这么过下去,我能离婚吗?

可以,
2010年中国最新婚姻法 第二章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两种:

一)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

二)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目前我国婚姻法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只有这两种。而第二种是一种笼统的规定。

对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患者切勿结为伴侣。目前有以下几种疾病患者属于禁止或暂时不能结婚范围。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

(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结婚。

(4)患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

(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苦未彻底治愈者,不宜结婚。

(6)严重的智力落后患者,如严重呆傻等不宜结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07
可以的呀,要是他结婚前和你说了你还会要他吗?呵呵,
第2个回答  2010-07-08
不要离婚,你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
第3个回答  2010-07-07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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