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5-19
如果当事人替人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的,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