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09年,就职于在一家国企化工公司三班制工人。签了五年劳动合同一年试用期,五险一金,无违约金,现在工作不到一年想辞职,但是分厂领导不同意,之前也有干过几年的老公人辞职也是这样不同意。只有旷工才允许你离开公司,所以档案是公司除名。我听人力资源部的说, 一直都是这样只要是从我们公司出去的都是公司除名,只要你想辞职跟本不会让你正规辞职必须旷工满五天,才办离职手续。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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