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债务问题,被法院强制执行,我没有财产,所以法院冻结了工资卡,已有5个多月之久,这几个月我没怎么上班,单位只每月给我500多的生活费,过年发了一次奖金,共计三万余元,但今天我发现我的工资卡内的所有钱都被划扣,但这几个月法院没给我留一分钱,最近本的生活费用都没有给我,我的生活费用都是靠父母和朋友,请问这种执行规则符合司法程序吗?我如何是好?请问律师,法院冻结账户是无限期吗?还是一直冻结到还清债务问题为止?
法院强制执行冻结工资卡的最长期限是一年。一年到期后,法院会续封。直至将判决书确定的金额偿还完毕为止。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没什么影响,可以一两个月就取一次,表明这是你必须的生活费用,对此有依赖,这样还比较谨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司法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