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级伤残应得到多少赔偿?

我是外地人在温州市永嘉县一服装厂工作两年,期间发生工伤,经鉴定7级伤残,应得到多少赔偿?

广东胡律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7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5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注: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同等伤残的职工所能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一样,最好去当地社保局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3-31
有几万
第2个回答  2010-03-31
【工伤七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2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