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拐弯的时候,因为车辆多,没能及时拐弯,逆行了一段试着过马路,没等过去,一辆从汽车后面窜出来的顺行电动车刮在了我的自行车小把上了,他摔倒了,股骨头摔裂了。交警说我的逆行车该负全责,并调解让我们私了。我担负全部医疗费用。经过两个月的治疗,对方伤好了,但是提出说落下了终身残废,要求让我赔偿他的终身残疾补偿费。我本想人家受了伤,没有追究责任问题,而是好好的服侍人家,现在提出这样的要求,我觉得有些过分。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想请教您们这些懂法的明白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