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通过不法手段获取的视频证据不可呈上法庭?

听我姐说 一切通过不法手段获取的视频证据不可呈上法庭 这是真的吗?

  楼主,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纠纷或案件,必须是依法进行,依法的内容很具体从立案、侦查(审查)收集证据或采信证据等。国家对于司法机关审查案件程序制定了三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司法机关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何收集,这三部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基本原则——凡是作为定案定性的证据,必须依法收集否则无效。所以,你可以尽可放心,不合法获取的相关信息是不能作为司法机关定性处理的依据。下面列举《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效力的法定条文: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六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关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于法定证据的内容,请楼主直接上网搜寻,全面的了解法律规定可以更有利于楼主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楼主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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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4
  通过不法手段获取的视频证据可以呈上法庭,但不会被采信,法律并没有规定通过不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呈上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