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里的精神病弟弟能不能公证由一姐姐抚养

父母去世了,家里有二姐一弟,但大姐有过间歇精神病史现在正常,弟弟是精神病,父母留下的房子和存款二个姐姐不要,留给弟弟当生活费和生病冶病的钱。现在弟弟大姐要抚养,同时也要撑管父母遗留的所有财产及出租房屋所得的钱,那二姐放弃继承权和租房的钱,经公证后是不是可以不再管弟弟的生活和生病方面的费用,只尽一下当姐姐的责任没事去看看?以后大姐不在了,大姐的子女谁继承舅舅房子和财产,谁就有义务照管舅舅?

可以,而且是必须的。重点是以后大姐不在了,指定照管舅舅的外甥也要签字。不签是无法保证精神病弟弟以后的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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