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年当兵入伍,14年退伍,退伍后当兵档案返回入伍地。当兵时上的大一,回来后回学校继续上学,入伍地民政局让我把当兵档案提到学校,17年毕业回原籍,当兵档案和学校档案一起回到原籍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之前我找原籍民政局咨询怎么能接收我的当兵档案,享用国家优惠政策,但原籍民政局说:我们不接收任何外来当兵档案,只接收部队回来的。
因国家政策(大学生士兵)报成人本科学校可以免试入学,但原籍民政局不予证明,无法免试,大学生退伍优惠政策在原籍无法享用。(原籍民政局没有档案无法证明当过兵,不能报考事业编定向岗位)
给入伍地民政局联系让他们帮忙再把当兵档案提出转交我原籍民政局,他们说当时已经提档给学校了,不可能在提回来,现在不在我们的工作范围内。
现在当兵档案和学校档案都在原籍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请问我现在怎样才能把当兵档案放入原籍民政局。并享用国家优惠政策。